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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长龙中学学生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9-11  浏览次数:1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长龙中学学生食堂工程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13]4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奉节县长龙实验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2012年中央农村义务教育食堂改造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奉节县长龙实验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奉节县长龙中学学生食堂工程

2.2工程地点:奉节县公平镇车家居委会1组(校园内)

2.3工程规模:学生食堂建筑面积2519.74平方米,约290万元。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911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奉节县长龙实验中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奉节县公平镇车家居委会1

        址:

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9

       联 系 人:

卢进孝

      人:

苏懿

       电    话:

13436271855

        话:

023-67765585

       传    真:

/

        真:

023-67767197

 

201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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