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川区国家税务局水江税务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2011〕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川区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国家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水江镇江宁路20号。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039.39㎡,框架结构四层。
(3)工程造价:约110万元。
(4)计划工期:工期为15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中(除塑钢窗、所有的门、空调百页、栏杆、地面水磨石外)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发布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补遗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电子招标,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和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www.cqncjz.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答疑或补遗”、“最高限价”等资料,各投标人下载与否,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现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南川区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川区南大街80号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邮编: 408400 邮编: 400014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人: 梁老师
电话: 13896658517 电话: 023-856350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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