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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九十五初级中学校教学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03  浏览次数:1111

1. 招标条件

重庆市第九十五初级中学校教学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已由渡发改发【2010144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第九十五初级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建安费用约300万元。

2.2 建设地点:大渡口组团B标准B4-7/03号地块。

2.3 招标范围:包括室内外装修、雕塑、舞台音响灯光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内容、图纸说明)。

2.4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若投标人为公司注册地不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外地企业,则必须在重庆市具有注册分支机构,并且分支机构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入渝登记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53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信息。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135 27 14001430;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重庆市第九十五初级中学校

        址: 大渡口区文体路

      人:潘老师

          话:1398302067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信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人: 唐老师

        话: 13883091301

                                                            

2013 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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