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顺镇东风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长寿区水务局和财政局以长水发[2011]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万顺镇东风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东风村。
2.3建设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115.85万元。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说、实施方案、设计变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工程内容为改造提灌站干渠7800米,改造提灌站3座,技改提灌站1座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若重庆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水基[2012]4号)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不缴费者拒收投标文件。(特别提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佳宏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