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宁江半岛酒店电视、电脑采购招标(第二次招标)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山发改[2010]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长江三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重庆长江三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重庆宁江半岛酒店电视、电脑采购招标(第二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约103万元。
2.2标段划分:一标段:电视采购总投资约80万元,二标段:电脑采购总投资约23万元。
2.3供货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电脑:共54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内容;
电视机:共270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独立企业法人。其供应能力能满足本项目需要。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1 年度年审合格;注册资金:30万元及以上);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商须出具厂家授权证书;
3.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同一生产厂家和其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标包投标。
3.3 2008年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公共工程项目,单个工程、单个合同或中标金额在20万元以上。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均从上述相关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上述相关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5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sggzyjy.com)、巫山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http://wsgov.xinwushan.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长江三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39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9号15-3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人: 罗春
电 话:023- 67113195 电 话: 67528761
传 真:023-6753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