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2012年民丰家园廉租住房项目工程(一期)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渝发改投【2012】360号),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巫溪发改函【2011】449号),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调整的批复(巫溪府函【2012】155号)、重庆市财政局文件(渝财综【2012】81号)、重庆市财政局文件(渝财综【2012】54号)批准建设,该项目招标人为巫溪县房地产管理处,资金来源为廉租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巫溪县尖山工业园区
2.2 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面积3306.3平方米,占地面积543.77平方米,6层砌体结构,招标限价358.7508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建筑、结构、装饰和水电部分,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4月16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4.2本工程不实行现场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在重庆市巫溪县发展服务中心网上(www.wuxifz.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最高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知晓有关招标全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巫溪县发展服务中心网上(www.wuxifz.com)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在开标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支付招标文件文本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巫溪县发展服务中心网上(www.wuxifz.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溪县房地产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巫溪县马镇坝国土房管局2楼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
联系人: 付科长 联系人: 古 琳
电 话: 15123588819 电 话:15923986957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