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钢总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及门诊楼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号310104Q8511001946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钢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钢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配套中央空调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渡口区大堰三村特一号
2.2工期:70日历天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
改造期:接甲方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
2.3招标范围:
重钢总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及门诊楼项目配套中央空调升级改造工程,包括中央空调(直燃型溴化锂冷温水机组)主机升级及主机移位(升级内容详见技术要求)、主机输配系统优化改造、烟道改造及其配套零星工作等工程项目的设计、配套设备采购、沟槽开挖、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技术要求及业主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3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制冷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若市外建筑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执行。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在2009年至2012年应具有同类型空调主机(直燃型溴化锂冷温水机组)节能升级改造、输配系统整体节能改造等各五个以上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6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接标处(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注意:第一次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请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到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进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未及时登记的投标企业,可持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本单位鲜章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现场备查。
7. 联系方式
重钢总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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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堰三村特一号 |
地 址: |
大渡口区大堰二村重钢电信大楼4楼 |
联 系人: |
李廷容 |
联 系 人: |
邱伟 |
电 话: |
023-68842519 |
电 话: |
023-68848930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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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3-68844781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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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Sh-zhaobi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