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涪路改线工程拆迁安置房长安丽苑(一期)建设工程(土石方平场工程)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2]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桂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垫江县桂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垫涪路改线工程拆迁安置房长安丽苑(一期)建设工程土石方平场工程(土石方平场工程)。
2.2 建设地点:垫江县桂溪镇龙凤社区五组。
2.3 工程投资: 总投资约456.1万元。
2.4 建设规模:土石方平场面积为
2.5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图说)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充文件等包含的全部内容(周边环境协调、排除障碍、渣场等匀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和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桂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天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垫江县桂溪镇过境东路中段1号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31号科尔大厦
联系人:
电话:13709465137 电话:023-62801723
传真:023-6281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