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忠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已由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忠发改基【2012】249号文、【2012】239号文、【2012】236号文、【2012】244号文、【2012】248号文、【2012】246号文、【2012】245号文、【2012】242号文、【2012】240号等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忠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十二五”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忠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2.2建设地址:重庆市忠县;
2.3工程规模: 黄金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800吨;野鹤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200吨;任家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900吨、石黄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700吨、白石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2500吨、花桥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200吨、双桂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000吨、永丰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800吨、新立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2900吨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忠县污水处理厂各厂区及管网建设的土石方工程、场平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绿化工程等工作内容的监理服务及试运行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修复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对以上工程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工程交易日程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忠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常永彬
电 话:023-85808002 13594847123
地 址:忠县忠州镇州屏环路65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坪街道开发路31号科尔国际大厦16-11号
联系人:范进
电话:023-62623035 13996000160
传真:023-62622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