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重庆高速公路2013年电子不停车收费路侧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资金来自重庆高速公路运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已由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渝高速文〔2013〕70号文批准建设。
1.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合同段 |
招标范围 |
招标内容 |
工程工期及地点要求 |
ETC-RSU |
满足重庆高速公路应用要求的路侧设备(RSU)。 |
本项目设备材料的供货、运输、部署、联调、测试、培训及36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部服务。 |
工期:30个日历天 地点:重庆高速集团办公大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具有本次招标设备产品生产能力、销售业绩等方面相应资格,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设备生产制造厂家。
3:路侧设备(RSU)须通过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设备检测或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检测,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最近3年内(从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投标,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机构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开标安排。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重庆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代理: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806
联系人: 刘海琳、王爽
电 话:023-67960370
传 真:023-67960375
7.2招标人: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