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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县临溪镇黎家村等(2)个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4-09  浏览次数:1552

 

1. 招标条件

重庆市石柱县临溪镇黎家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已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渝国土房管耕201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中心资金来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境内,项目涉及黎家村八会组、柏木溪组、草店子组、大塝组、七园组、吴家湾组、袁家山组、竹子坪组和新街村存粮组、九龙组、磨塘组、顺山溪组、土地桠组、中咀组共14个组。项目建设规模730.67hm2,通过开发整理、预计新增耕地面积59.81hm2,预算总投资2230.3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907.9万元。

项目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2013415日开工至2014414日竣工,具体工期以开工令和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范围为设计文件载明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和其他等项目施工。

本项目作为一个合同段招标。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1.3拟派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或矿山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公路工程、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工程或地质工程中级及以上相关技术职称;(3)造价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具备上岗证书;(4)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其他人员须是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在册人员资格证书与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具有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任一成员未承担在建市级以上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或中标本批次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以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本项目的一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自201349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直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00,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1000.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5214:00时,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中心

联系人:先生

  话:1399692584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姐

  话:13617606706  真:023-63876673

 

      2013年4 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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