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铁站前片区站前大道工程及太乙大道二期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新区管理委员会以 涪新城发[2013]15号、涪新城发[2013]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高铁站前片区站前大道工程总长
(2)太乙大道二期道路工程总长
2.2建设地点:
太乙大道二期起于现太乙与聚龙大道交叉口,上跨渝涪高速后与站前大道等道路相交,后利用渝利铁路框架桥下穿渝利铁路;高铁站前片区站前大道起于太白大道延伸段,向东于渝利铁路涪陵北站站前广场南侧通过,终止于太乙大道二期。
2.3 建设工期:总工期不超过365日历天,控制性节点工期为250日历天内完成路面施工。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管网工程(含排水、综合管网)、路面工程、路缘石安装工程、跨线桥工程、项目之间土石方平衡后红线范围外余方弃置1㎞的运输。边坡工程、绿化、人行道工程、路灯及附属设施工程暂不纳入此次招标范围,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3年_04_月_08_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专区”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涪陵区李渡新区鹤凤大道6号
邮编: 408000
联系人:
电话: 023- 72183590
传真: 023-72183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