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自治县清溪场镇中心卫生院业务楼扩建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2】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自治县清溪场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为申请农村卫生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市级基层医疗卫生标准化专项补助资金及县级卫生事业发展资金,招标人为秀山自治县清溪场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清溪场镇中心卫生院内。
2.2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秀山自治县清溪场镇中心卫生院业务楼扩建项目,拟扩建医院标准化业务楼,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总投资约400万元。
2.3 计划工期: 6个月。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有与本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建设规模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业绩 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自治县清溪场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秀山自治县清溪场镇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
联 系 人:代老师 联 系 人:欧老师
电 话:18983566993 电 话:1582606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