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巫山县长江大桥至建平七公里景观工程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山发改[2013]6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巫山县长江大桥至建平七公里景观工程。
2.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总投资约14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2.3建设地点:巫山县巫峡镇、建平乡
2.4建设规模:该项目起于巫山长江大桥南桥头,止于建平七公里段。建设里程4.7公里,景观工程建设总面积51632m2,主要包括广场、围栏、花池、给排水、照明、绿化等。
2.5工 期: 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图说、招标文件(含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注:招标范围内的绿化植物2年养护期间成活率为100%(补栽补种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和《重庆市园林绿化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
4.3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巫山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http://wsgov.xinwushan.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云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巫峡镇净坛东路74号 地 址:开县新城教委底楼
联系人:曹 明 联系人:黄轶
电 话:023-57686920 电 话:023-5225094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450688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