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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08河边至福禄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4-03  浏览次数:1261

1.招标条件

省道S208河边至福禄段改建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璧发改〔201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璧山县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起于河边镇与G319相连,止于福禄镇福华路

2.2建设范围工程规模:总投资约4000万元,全长10.46公里;

2.3本次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按三级公路标准,改造为路基宽8.5、路面宽7得双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同时完善边坡防护、安保及排水等设施的施工监理。

2.4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和责任缺陷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外地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具备有效的工商、税务相应证件,并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已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3.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报名时间及方式:实行不报名和资格后审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方式:2013 4 3 日起,投标人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34 25 14 00 分开始受理,20134  25 14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3 4 3 日至2013 4 15 17: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匿名提出。

7.答疑时间:

2013 4 16 日至2013 4 16 17: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答疑,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璧城向阳街242                      址:沙坪坝区天陈路29号附521523

   邮  编:402760                            编:400030                      

   联系人:陈全                             人:周宇平                     

   电  话:41415017                           话:(02365366388             

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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