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红椿至大溪煤炭产业公路三期工程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山发改[2013]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为上级补助、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巫山县庙宇镇
2.2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巫山县红椿至大溪煤炭产业公路三期工程K0+000—K1+708.279段,路线全长1.708279KM,道路路基宽度6.5m,水泥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810万元。
二标段:巫山县红椿至大溪煤炭产业公路三期工程K1+708.279—K3+745.251段,路线全长2.036972KM,道路路基宽度6.5m,水泥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685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图示内容、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和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巫山县建设市场廉洁准入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
3.4各投标企业只能投报一个标段,如有多投,所有投标标段均视为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500.00元。
4.3招标文件、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均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网上公布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应及时核对修复,出现不一致的责任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承担。
4.4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完成现场踏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巫山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http://wsgov.xinwushan.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巫峡镇净坛东路74号 地 址:重庆市秀山县凤栖北路40号
联系人:曹 明 联系人:卢老师
电 话:023-57686920 电 话: 18102393999
传 真: 传 真:023-768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