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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住宅局关于认真做好城市房屋查勘、维修和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3  浏览次数:1706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住宅局关于认真做好

城市房屋查勘、维修和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

城住公字[1986]1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建委),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广州、西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近年来,有的城市对直管公房的个别房屋,因为查勘不细致、维修不及时,或施工质量低劣,致使房屋倒塌,伤亡事故屡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影响很不好。为了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杜绝伤亡事故的再次发生,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把房屋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联系起来。要在雨季前,组织力量,进行一次深入的房屋查勘(尤其是隐蔽部位)工作,对已经查出和居民报修的险房,分别轻、重、缓、急,作出安排,并及时进行维修、加固、扣除险情;同时,要按照制定的维修计划做好日常房屋维护工作。

  各地房管机关接到本通知后,要专门听取直管公房的管理和修缮部门对房屋安全和修缮工作的汇报,并进行专题讨论,对今年的房屋修缮、解危工作作出安排。同时,对城市单位产、私产房屋的修缮、解危也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198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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