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大兴镇抗旱应急配套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复[2015] 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区大兴自来水厂,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区大兴自来水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大兴水厂供水管网工程1.93km,新建抽水泵站一座(团结水库抽水泵站);整治朝元一级泵站一座及灌溉渠道1.13km。
2.2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新建大兴水厂供水管网工程1.93km,新建抽水泵站一座(团结水库抽水泵站);整治朝元一级泵站一座及灌溉渠道1.13km。计划总投资约107万元。
2.3工程地点:璧山区大兴镇。
2.4计划总工期为: 6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如有疑问,请在
4.4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区大兴自来水厂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璧山区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市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401147
联系人:金老师 联 系 人:刘道红
电 话:13983041530 电 话:023-89079045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