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隆县利丰?锦江竹苑项目已由 武隆 县发 展和 改革 委员 会以武隆发改发[2013]3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隆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武隆县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四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武隆县利丰?锦江竹苑项目(二、四标段)
2.2工程规模:新建房屋9幢总建筑面积195159㎡,框架结构。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154025㎡,幼儿园、社区组织工作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公厕、消防控制室等建筑面积3376㎡,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建筑面积33758㎡。项目总投资约48292万元。
2.3工程地点: 武隆县巷口镇中堆坝村
2.4计划工期: 二标段: 700日历天。
四标段:7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2.5.1 二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利丰?锦江竹苑项目的2#楼、8#楼、幼儿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图说、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
2.5.2 四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利丰?锦江竹苑项目的6#楼、7#楼,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图说、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
2.5.3 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视为在招标范围内。
2.6投标人只能选择本项目四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如选择二标段进行投标,则项目名称应表述为:武隆县利丰?锦江竹苑项目二标段;如选择四标段进行投标,则项目名称应表述为:武隆县利丰?锦江竹苑项目四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3.2 重庆市外投标人须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不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1日起在重庆武隆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wlzyzx.cn)直接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最高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每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3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武隆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wlzyzx.cn)上“网上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2015年7月2日09时00分 -10时00分,武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南中央广场负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武隆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隆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武隆县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隆县巷口镇芙蓉西路32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3-7782130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土星商务中心A2栋11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88602519
2015年6月10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隆县利丰?锦江竹苑项目已由 武隆 县发 展和 改革 委员 会以武隆发改发[2013]3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隆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武隆县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四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武隆县利丰?锦江竹苑项目(二、四标段)
2.2工程规模:新建房屋9幢总建筑面积195159㎡,框架结构。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154025㎡,幼儿园、社区组织工作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公厕、消防控制室等建筑面积3376㎡,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建筑面积33758㎡。项目总投资约48292万元。
2.3工程地点: 武隆县巷口镇中堆坝村
2.4计划工期: 二标段: 700日历天。
四标段:7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2.5.1 二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利丰?锦江竹苑项目的2#楼、8#楼、幼儿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图说、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
2.5.2 四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利丰?锦江竹苑项目的6#楼、7#楼,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图说、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
2.5.3 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视为在招标范围内。
2.6投标人只能选择本项目四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如选择二标段进行投标,则项目名称应表述为:武隆县利丰?锦江竹苑项目二标段;如选择四标段进行投标,则项目名称应表述为:武隆县利丰?锦江竹苑项目四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
3.2 重庆市外投标人须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不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1日起在重庆武隆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wlzyzx.cn)直接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最高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每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3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武隆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wlzyzx.cn)上“网上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2015年7月2日09时00分 -10时00分,武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南中央广场负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武隆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隆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武隆县利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隆县巷口镇芙蓉西路32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3-7782130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土星商务中心A2栋11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3-88602519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