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边镇定向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项目[2012]1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璧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璧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图散水以内的全部内容,其中土建工程户内墙面装饰只做水泥砂浆抹灰层,门只含商铺门、设备间门、入户门、阳台塑钢推拉门;安装工程强电从漏电断路箱算至户内配电箱(不含漏电断路箱),弱电(电视、电话、网络)从总弱电接线箱算至户内弱电箱(不含总弱电接线箱),弱电不含对讲电话部分,给水从水表算至户内闸阀(不含水表),排水算至第一个检查井(不含检查井),不含室内卫生洁具,不含室外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3 年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答疑时间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红锦大道498号佳乐紫光12楼11号
联系人:钱捷
电 话:023-6791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