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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厂、黔江分厂除尘室防尘防爆电气安全整改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02  浏览次数:10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厂、黔江分厂除尘室防尘防爆电气安全整改项目已由川渝烟生【2012443号、川渝烟生【20124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厂、黔江分厂除尘室防尘防爆电气安全整改项目

2.2 项目地址:分包一: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厂;分包二: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分厂;

2.3 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分包一: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厂原有的17盏灯具、24个电控箱/柜、32台电机的拆除,并搬运到用户指定地点以及上述设备防尘防爆改造所用零部件的采购、运输、安装、与原有控制系统的集成、调试、验收等工作(交钥匙工程);分包二: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黔江分厂原有的9台风机、31个普通电磁阀控制箱、29个本地(两位)开关和上述电气设备的原有管线接口的拆除,并搬运到用户指定地点以及上述设备防尘防爆改造所用零部件的采购、运输、安装、与原有控制系统的集成、调试、验收等工作(交钥匙工程)。

2.4 项目工期:分包一: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交货,施工周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5天内完成施工;分包二: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交货,施工周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5天内完成施工。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独立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风机、电机产品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并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实施能力,并无不良记录。

3.1.2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09~2011年度)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防爆、防尘产品销售或安装业绩。

3.1.3防爆产品的制造商需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防爆电气产品生产可证和由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颁发防爆合格证。

3.1.4制造商具有IS0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二个分包项目分别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52起,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事宜。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不交费者将被拒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2号宏声大厦23-4

联系人:肖女士、黄先生

  话:023-62917333023-62906953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 涂先生

    话:010-62108294

    真:010-62108050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黄山大道3号(水星科技大厦A3-2-2号)

联 系 人:先生

    话:023-68699999-9052

    真:023-68696636

                                                       2013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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