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彭水县中医院靛水新城迁建工程(一期)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3〕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彭水县中医院靛水新城迁建工程(一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彭水县靛水新城区张家坝村。
2.2项目概况:用地规模:47523平方米;建筑规模:5020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660.5平方米);床位规模:400床;门诊医技楼:1栋,建筑面积22023平方米,含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926平方米;行政楼:1栋,建筑面积5201平方米;住院楼:1栋,建筑面积22876.5平方米,含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4734.5平方米;垃圾及门卫: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停车位300个。
2.3招标范围:
2.4设计周期:招标人向设计人发出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或设计任务书后25~3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审查通过后 25~30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在招标人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了初步设计文件后 30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装饰装修图设计文件。
2.5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含医疗设备费)20983.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4227.08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9735.34万元,设备购置费3193.43万元,安装工程费1298.31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1740.57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277.41万元,建设期利息917.00万元,新增医疗设备费用2821.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7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彭水县汉葭镇鼓楼街225号 地 址:沙区小龙坎嘉新大厦12-3
联系人:朱在芬 联系人:朱兴元
电 话:023-78448891 电 话:023-65451822
传 真:023-78448891 传 真:023-6545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