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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金银山水体景观坝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4-28  浏览次数:20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县金银山水体景观坝工程  已由酉阳发改投[2012]162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酉阳自治县桃花源镇金银山森林公园内西山沟上游。

2.2 工程规模:新建混凝土重力坝一座,正常蓄水位852.20米,最大坝高16.5米,坝顶宽2米,坝底宽16.97米;完善放水设施、下河步道等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约430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及补遗、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重庆市水利局颁发的“入域登记证明”,开标时出示入域登记证明。

3.2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并已实行橙色或红色通道管理的施工企业,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4  28 日起在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youyang.gov.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地勘资料、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5 21 10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酉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址: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镇桃花源中路61    

联系人:赵磊                          

  话:023-8506908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915-3

联系人:罗女士         

  话:023-67534482    13308338233

 

201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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